2007年4月19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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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拉丹徒弟”扬言炸掉公安局
“大话专家”涉嫌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被批捕
本报记者 蔡亮 通讯员 王雪莲

  本报讯  说大话开玩笑虽不算恶习,但过了头下场往往是自食恶果。在义乌打工的安徽人黄某就为他的大话付出了大代价。4月16日,义乌市检察院以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对拨打“110”扬言要炸掉公安局的黄某批准逮捕。
  今年1月11日15点34分,义乌市公安局“110”指挥中心被一个来电震惊了:一个自称“李建明”的人在电话里扬言,为给两名被枪毙的兄弟报仇,他已于1月8日在义乌市公安局大楼内安装了多枚TNT炸弹,要炸掉公安局。
  15点51分,该男子又往“110”指挥中心打来电话,说将在当晚9点半、次日中午12点及13日引爆炸弹。情况危急,指挥中心负责人竭力稳定该男子情绪,专案组向金华警犬大队要求派遣搜爆犬支援。16点33分、20点01分,“李建明”又两次打来电话,自称是本·拉丹的徒弟、侦察兵、狙击手,甚至要求与跟其通话的指挥中心负责人见面用手枪决斗。
  19点30分,搜爆犬结束搜爆工作,证实公安局大楼及食堂内并无炸弹,民警们悬在半空中的心终于落地。而对“李建明”的抓捕工作继续有条不紊地进行。
  20时18分11秒,同一个手机拨打的电话又一次响起,“李建明”又一次威胁要引爆炸弹。与此同时,在外巡逻守候的民警终于发现了正在打手机的可疑男子。
  经查,“李建明”实姓黄,安徽省蒙城县人,平素没有别的特长,就喜欢开玩笑说大话,还因开玩笑没有轻重,气得老婆跟他离了婚。但黄某不仅不知悔改,还变本加厉,无端地把离婚迁怒于政府、法院和公安局。于是,怀着半是泄愤半是戏弄的心态,他把玩笑开到了义乌市公安局头上,可不料这回玩笑真的过火了。